我校青年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日期:2009-11-16 16:34:3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33


  本报讯 (黄泽军) 本学期,为促进我校青年志愿者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校团委对青年志愿者实行注册管理。
  校团委向各系下发了《湖南女子职业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和权利义务、注册机构、注册程序、管理和培训、服务时间的认证和方法、激励和表彰、权益保障和组织保障等。办法还明确了注册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给予综合素质测评相应加分(加分标准见《湖南女子职业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测评条例》),规定每位志愿者每学期必须从事不少于5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要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同时,办法要求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将志愿者注册管理工作成效大小作为志愿服务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凡在办法颁布后未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的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原则上不得参加该年度志愿者工作组织奖评选。办法鼓励注册志愿者自行联系服务岗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办法》下发后,各系团总支、志愿者组织积极开展志愿者注册工作,目前,首批志愿者已经完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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