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2年09月27日 09:36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大 中 小】 |
9月18日,教育与法学系于在睿智楼210教室召开了社会工作专业义工活动推进会。全系社会工作专业师生及翼起航社会工作协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义工制度管理的决定》文件。文件规定了义工实践内容、义工实践要求及记录考核办法。文件明确指出,义工服务活动要突出专业性,重在社区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本着“学校关心、民众所需、义工所能”的原则,把服务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上,主要包括青少年儿童服务、老年人服务、残障人士服务、外来工服务、妇女婚姻家庭服务、矫正服务、低收入家庭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和各种校园服务活动。文件对义工实践时间和实践考核依据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每学期初由翼起航社会工作协会对学生的《义工证》进行审核;系部每学期评选出“优秀义工”并给予奖励,同时作为学生其他方面的评优评先、评奖学金、入党的重要依据。会议成立了教育与法学系义工服务指导委员会,由系主任兼任主任,副主任由专业带头人和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担任,由翼起航社会工作协会各部门的负责人为委员会成员。全系义工服务活动将委托翼起航社会工作协会承担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会上,教育与法学系邵汉清主任认为,义工活动开展4年以来,有效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离专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要求全系师生在义工活动开展上,“认识再提高、工作再扎实、组织更有力、效果更明显”,并表示系部将加大对翼起航社会工作协会适当的经费支持。社会工作专业带头人廖鸿冰教授在会上针对义工实践提出“四要”。义工活动一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要体现“专业化、项目化”;三要体现“多样化、习惯化”;四要形成“特色化、品牌化”。义工活动要根据“社会所需、民众所急、政府所托、义工所能”的原则来寻找与自己的专业结合、与自己的兴趣结合,力争做出品牌、做出成效。社会工作教研室主任欧阳林舟博士在会上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义工制度管理的决定》文件并做了指导性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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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法学系召开社会工作专业义工活动推进会
日期:2012-09-25 08:52:41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