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微信公众号、微博、微视频和工作群等新媒体清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14 11:04:13  发布人:admin2  浏览量:4541

各二级党组织:

为了进一步规范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账号、QQ公众平台、数字出版物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工作群各类新媒体的管理,现对进行学校各二级党组织的新媒体进行全面清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做好清查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人根据《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湘女院党字[2017]18号)文件要求,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一级新媒体,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直接管理。校内各二级单位(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以个人名义申请创建用于部门综合工作交流的工作群等新媒体为二级新媒体,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二级学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第一责任人为党委(党总支)书记,职能部门新媒体建设与管理第一责任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二级单位下属各系、教研室、科室、学生组织、班级、团支部等创建的新媒体及师生以个人名义申请创建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除用于部门综合工作交流以外的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为三级新媒体,按照隶属关系,由二级单位负责管理。其中,校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社联等校级学生组织的新媒体按二级新媒体进行管理。各级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视频号等由专人管理,责任人必须是部门负责人责任人、管理人员有变动的单位,请提交《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清查登记表》。

二是及时备案湖南女子学院或湖南女子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学校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团组织,师生个人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行的数字化媒体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微视频、网络视频直播账号、QQ公众平台、数字出版物及其他APP移动客户端、各类工作群前,须填写《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备案登记申请表》,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核通过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方可创建和备案。各二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三级新媒体的创建进行创建审批和备案登记,其中,粉丝量超过5万的微博账号、关注量超过1万的微信公众号必须在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登记

三是做好清查登记各单位、各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视频号等新媒体要做到唯一性,即一个单位只能有一个代表本单位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工作QQ群微信,并取得相关平台的认证。凡是二级单位或者师生个人以湖南女子学院+***”命名的新媒体且没有在党委宣传部备案的单位,请于收到通知当天起,将备案表和新媒体登记表提交至我部,否则需注销该账号。除工作事务交流群以外,禁止任何个人以湖南女子学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和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不得冠以“湖南女子学院”、“湖南女院”、“湘女院”、学校中英文名称与首字母组合、学校官网域名等字样。未经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同意,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学校的校徽、校名等官方标识或以湖南女子学院的名义在抖音、快闪、QQ、微信、直播、微博上发布信息,违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加强日常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和视频号等应定期发布消息,内容具有一定质量,起到“记录事实,引导舆论,凝聚师生,传播正气”的正面作用。每年12月按时进行年审。

请各单二级党组织于7月30日17:00之前将《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备案申请表》和《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清查表》交至宣传统战部宣传科办公室(办公楼516),电子稿发送至邮箱498989401@qq.com。联系人:王丽华,联系电话:82766017。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备案表》

2. 《湖南女子学院新媒体清查表》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1年7月14日

20210714关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清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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