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党委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教育部、中共湖南省委及省高校工委的有关精神,制定全校宣传、思想、文化、新闻、统战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2.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的制定、落实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风险处置。负责学校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与协调处置等工作。
3.在党委领导下,制定学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督查各二级党组织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的落实。负责理论学习资料、党报党刊的征订与发放工作。
4.负责协调推进全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5.负责协调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6.负责内部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统筹指导协调全校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协调和安排全校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加强对各二级单位宣传阵地的指导与管理,积极推动学校融媒体建设。
7.负责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开展各类精神文明的创建活动,营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氛围,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加强对校园文化的宏观管理,积极引导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挖掘和弘扬女院文化内涵,丰富女院文化表达,选树和培育学校文化品牌,增强师生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
9.负责开展新时代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指导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团体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干部的培养考察。
10.负责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统战人士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联系学校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落实联系交友制度。
1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民族工作。
12.负责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协助政协高等教育界别工作室开展工作。
13.负责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作风纪律建设和业务提升工作;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和校务公开工作,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14.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没有了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