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示范机制的创新
日期:2011-10-10 18:28:0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82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8:28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  
文件内容

邓桂兰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需要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使其家喻户晓,更重要的是广大公民要脚踏实地去践行。为此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各种机制。示范机制作为我们党思想道德建设的优良传统之一,曾经在党和国家发展历史上发挥过重要作用。现阶段,为了增强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效,我们必须在继承基础上创新示范机制。
    一、创新才能成功应对示范机制所面临的挑战
    应该肯定,在各级党政组织开展示范工作的过程中,示范机制得到了逐步完善。但亦须看到,目前示范机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面临人们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挑战
    改革不断深化、开放日益扩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引发并形成了思想文化、价值取向、道德标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格局。人们的思想观念远比过去丰富、活跃、复杂,尤其是群众的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意识日趋强烈,如2006年的“超级女声”现象就反映出群众特别是青年大众对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权利的渴望[1] ,这固然是一种进步和发展,但同时又给我们如何运用好示范机制,真正树立得到群众普遍认同和效仿的道德楷模,有效引导群众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带来了新的难题。
    (二)面临信息网络技术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重大影响的挑战
      互联网正以惊人的速度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已达1.23亿人,网络已成为传播思想文化的重要阵地。网络信息具有量大、虚拟、开放、多元、快变等特点,使人们了解信息的渠道更宽、接触面更广,自我判断是非标准的自主性、独立性更强。这既导致不同文化在人们头脑中的碰撞、冲击更加直接和激烈,也导致人们不可能再简单地按照教育者或组织者事先设计的思想与目标接受和领会信息[2]。面对这种状况,如果示范机制不健全,评选或推崇的先进典型缺乏广泛的群众参与和社会认同,精神含量不足,其效果势必大打折扣。
    (三)面临群众对典型的心理认同感不甚强烈的挑战
      群众对典型的心理认同感与示范的效应成正比例关系,这种认同感往往先来自于对典型情感上的认同感。从更深的层次来说,先来自于对开展示范活动的组织情感上的认同感。过去尤其是革命战争年代,我们的党组织开展示范活动卓有成效,既缘于先进典型们舍生忘死、无私奉献的高尚言行,也与广大党员、干部与群众同甘共苦、生死相依所形成的情感认同息息相关。当今社会,不仅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给人们思想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和冲击,制约着人们对典型及其开展示范活动的组织的认同,而且示范机制的不尽完善,加之党风政风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等,也直接影响这种认同。为此,既需着力解决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确保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共享的问题,又需高度重视示范机制本身的创新。
    面对上述各种挑战,现行示范机制尚存在不少问题,惟有创新才能使之得到解决。问题主要表现在,在先进典型的评选制度上,现在普遍实行由少数人评选或决定的制度,群众参与不够,评出的一些典型质量不高[3],难以得到群众情感认同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心理认同。在先进典型的选择标准上,有的组织依然按照老传统、老模式,把会做好人好事、惟命是从作为选典型的主要标准,不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时宜;有的组织制定过高过全的标准,以完美无缺苛求典型,以致群众身边的典型难找,典型难树。在先进典型的宣传上,不少组织期望更加感人,扩大影响,进行人为拔高,内容严重失真,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现行示范机制难以充分发挥“发现先进人才,树立时代楷模,弘扬英雄精神,教育广大群众”的作用。为成功应对挑战,有效引导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创新示范机制势在必行。
    二、创新示范机制的基本思路和对策
    示范机制包括使示范工作能够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当前创新示范机制,应采取以下基本思路和对策。
    (一)创新典型评选制度
    首先,应以“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依据,贯彻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原则,根据不同行业、群体的特点,制定既能体现先进性、又尽可能予以量化、便于操作的评选标准。其次,适应广大群众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意识的强烈需求,制定并执行让群众广泛参与的典型评选制度,使先进典型的评选真正成为人人参与的“我的评选”,评选的过程真正成为接受教育的过程,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典型的环境和土壤,从而既选择出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典型,又有利于发挥典型对群众的示范作用。
    (二)完善典型培养和运用制度
    一是立足竞争培育典型。典型是先进的代表,是群众的榜样。但典型不是铁交椅,也不是终身制。组织者应具有敏锐的眼光,坚持科学的评选标准,突出道德行为及其贡献,对老典型继续培养使之不断丰富和提高,将不具备条件者及时淘汰;对竞争中涌现出来的符合典型条件的人物,善于发现并加以培养,通过群众广泛参与的公平、公正评选,树立为新的典型。
    二是实事求是宣传典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典型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某些问题或缺点。在宣传过程中,不能夸大其词,哗众取宠,而应尊重事实,一分为二。同时应注重加强对典型人物真挚感情和人性光辉的如实宣传。
    三是因人制宜推广典型。面对不同阶层、群体有着不同精神生活需求,思想文化多元、多样、多变的格局,要确保我们思想文化领域的主导价值观成为社会主旋律,使“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成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旗帜,运用示范机制的组织者应完善典型推广制度,善于把宣传学习全国的重大典型同宣传学习本地区、本单位的典型相结合,重视发现、培养、推广群众身边的典型,对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群体用不同的典型引导,以更加贴近实际的示范,使群众真正感到典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增强知荣明耻、尊荣弃耻、见贤思齐的实效。
    (三)建立健全典型奖励和保障制度
    我们用以示范的典型人物,本身就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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