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博客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日期:2011-10-10 19:22:32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326
发表时间:2011年10月10日 19:22  来源:湖南女子学院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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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昱

  网络博客是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也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现网络化、现代化的最新载体。作为赛博空间里诞生的新媒体,“博客”(Blog/Weblog)是继E-mail、BBS、IQC之后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是以贴文、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呈现的,按时间索引组织的网上出版内容。博客的问世在传媒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使基于受众传播的“他媒体”逐步转换成“自媒体”,每个博客个体的触角都可以无限延展,并以“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小我”同“博客公社”中的“大我”延伸着网络空间的无限可能。[1]面对博客新兴媒介数量的快速扩张以及信息传播范式的转变,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也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适应博客媒介的发展趋势下,“中国大学生在线”开发出“思政博客”系统,推出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题的全国性博客网站平台,并于2006年3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开展试点。网络博客思想政治教育平台的推出,为师生的良好互动提供全新的平台,使得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从传统的“面对面”到现在的“键对键”,拓宽了思政工作渠道,成为新形势下开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创新亮点。[2]然而,“正如每一种技术或是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阴暗面”[3]一样,博客空间“不干涉个人的原则如果加以抽象和绝对的运用,自然会使政府和有秩序的社会成为不可能的事物。”[4]当前看来,由于博客空间主体一般具有开放性、隐匿性、虚拟性等特点以及由于“把关人”的缺失,网络博客所面临的伦理困境日益凸显;其次,网络博客空间“议程设置功能”的非权利化日渐突出,博客界面上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此外,博客的交互性、便捷性传播,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与广大学生群体的良好沟通互动提供了契机。由此,全面地解析和辨证地释读网络博客对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带来的影响,必将成为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实践课题。

      网络博客空间主体一般具有开放性、隐匿性、虚拟性等特点。博客对于每个上网者而言都是平等的和开放性的,任何博客用户只须简单注册就可以拥有自己的博客空间,这里不论其社会身份、地位、职务如何,也不论其教育背景、宗教信仰的差异如何。在开放性的博客空间里,“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任何人都可以进入的世界,而没有种族、经济权利、军事力量和出生形成的特权和偏见。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世界,在那里不管多么奇异,任何人任何地点都可以表达他或她的信仰。”[5]通过匿名注册拥有的博客,人们在博客空间中的交往更多的是以代码符号为媒介,人们之间的实体在场接触变得更少,这必然使得博客空间中的交往更具随机性和不确定性,其中交往的伦理道德冲突也日渐突出。博客主体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得多数博客主体以自我的元认知角度去阐述言论,并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即自己的言论可以不受拘束而恣意大胆地叙述,甚至突破相关法律法规的界限。这种博客主体的匿名性,还极容易导致对知识产权、版权以及相关隐私的侵犯,不负责任的虚假信息发布、反动暴力以及色情信息的泛滥也随之越演越烈。这些都扰乱了博客空间的秩序,违背了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的精神。此外,网络博客对传统意义上“把关人”的颠覆,使得人们随心所欲、毫无障碍式的自我表达成为可能。这也正是博客空间过激言论、攻击性言论、欺骗性言论和博客“信息垃圾场”泛滥、 以及博客空间伦理秩序失范的主要原因。
      众所周知,博客空间主体所采取的行为要么被对方所接受,要么彼此间达成“默契”遵守共同的准则。一旦人们忽视或破坏这些准则。网络博客秩序就难以正常维持。博客空间主体隐匿性、开放性的言论表达,使得人们“以自我为中心”实现最原初的心理表达、精神释放。但是,这些并不意味着博客主体可以为所欲为。每个博客用户在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的同时,也应自觉担负起维护网络博客秩序的义务,做一个负责任的博客公民。到目前为止,出台一部健全有效的博客法规还处在积极酝酿当中。尽管一些组织和行业协会也制定了一些博客行为准则,但可以肯定地指出,网络博客空间必须要有一套基本的、普遍的道德规范,也就是“网络博客伦理”。当前,大学生博客主体逐渐成为博客用户的主要对象,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博客空间里,各种文化观念、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生活准则、道德规范交织在一起,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灌输者和信息权威者;而是与受教育者平等的,利用博客制造、传播、监控网络博客信息的“把关人”;传统意义上的单向“灌输”、“说教”方式,形将转化为积极“引导”、帮助“选择”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随着博客空间的拓展,现在大学生自主选择的行为逐渐增多,价值取向趋向多元。在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还尚未完全形成的前提下,面对庞杂的博客信息,大学生在选择上存在模糊性、双重性和艰难性。面对博客发展的趋势和引发的社会道德问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应将网络博客法制教育和网络博客道德教育纳入高校网络德育的新内涵,帮助大学生增强博客法制观念和博客伦理道德观念,提高对虚假信息、丑恶信息、反动信息的辨识力和免疫力。此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还应培养大学生网上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网络法律规范是网上自我保护的重要武器,要帮助学生明辨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主体的匿名隐形而导致的合法与非法、有罪与无罪等问题,提高对网络陷阱的识别能力,使学生掌握和正确运用基本的网络法律武器,以维护自己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是一定时期内实施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决定着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指导和支配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影响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效果。只有科学合理、全面人性地设定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才能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者选择相应的教育内容、途径、方法和形式。随着网络博客的问世,博客界面上“议程设置功能”更加趋于个人化和非权利化。所谓“议程设置功能”,“就是指媒介的这样的一种能力:通过反复播出某类新闻报道,强化该话题在公众心目中的重要程度。”[6]当前看来,博客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人的主体意识,从而最大程度地淡化了议程设置的权利色彩,突显出非权利化的议程设置特点,使得以往相关程度较低的个人议程与媒介议程之间的关系变得重要起来。由于博客界面上的“议程设置”趋向个人化和非权利化,在一定程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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